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敖汉旗新惠中学
地址:新惠镇新中街78号
联系方式:1594746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联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城区兴隆街东新惠路南绿珠花园小区西门南侧二楼211号商厅
联系方式:0476-4669777 18947651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76-4669777 189476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