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受理投诉单位: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受理投诉方式:书面材料;
联系部门:元宝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476-3522496;
通讯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408室。
监督电话:0476-352249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联系方式:13614761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市民广场西侧一楼,御龙湾小区北侧(三馆四中心西侧附楼)
联系方式:0476-353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贺佳
电话:0476-35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