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主管部门发布的准许开展煤矿矿山相应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公告完整截图(包含主要信息官方网站链接,供应商名称等)或完整文件扫描件(有主管部门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培训机构(除煤矿行业)查询完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