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民政局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租赁权发包公告澄清公告
敖汉旗民政局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租赁权发包公告(项目编号2024AHCQ026),原公告中“二、租赁要求中第二条,承租人承租后,应对原出租人投资的经评估后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价值给予补偿,经旗政府同意,旗审计局已经对原出租人投资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部分进行了审计,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原出租人投资建设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部分折旧后价值为336.990096万元。”现修改为“承租人承租后,应对原承租人投资的经评估后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价值给予补偿,经旗政府同意,旗审计局已经对原承租人投资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部分进行了审计,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原承租人投资建设的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固定资产部分折旧后价值为336.990096万元。”原公告及合同附件中相同部分以此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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