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新区中昊街西段
联系方式:1394846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市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区桥北阳光希望家园一期3号厅
联系方式:5988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话:598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