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采购项目-宁城县2025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于2025年2月27日开标,其中本项目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在评标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二次报价未能正常运行。
在系统中最终承诺报价书中只有承诺没有最终报价,供应商打电话咨询反映说没有二次报价,而且系统报价时出现9秒报价时间,均未完成二次报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政府采购开评标专线后台技术”通过技术人员查询后台数据,实际情况是当时二次报价的时候只发起了承诺,然后2.30分发起报价,紧接着就取消了,所以才造成最终供应商均没有完成二次报价。
在进行到投标单位承诺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采购平台系统始终不能往下进行,评委多次与采购平台管理员沟通,但都无法顺畅联系,加上新系统评委并不熟悉,从开始二次报价到结束持续一个小时左右,系统才允许往下进行。
本项目虽已评完标,所有供应商没有完成二次报价不符合竞争性谈判的正常程序,现本项目需要重新招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代理服务费金额:0.505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