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市本级复印纸框架协议于2024年11月19日到期,新一轮征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为保证各相关采购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经请示财政局将复印纸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延长至新一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生效之日。
特此通知。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3日